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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紧急通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如何做?

发布时间:2021-09-09 14:16:52 浏览次数:1446

9月6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提高对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各种名目垄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康有序发展。其中涉及多项有力措施,可以说,“安责险”会迎来一次大整改。


新安法9月1日实施

安责险全面进入强制时代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 安责险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参保企业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及相关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以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人员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事故救援费、医疗费、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金及法律费用等


2.与工伤险和商业险的关系是?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并行补充关系

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因生产安全事故或相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在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还能获得安责险的赔偿金。

▲安责险与一般商业险替代关系

投保了安责险可以不用再重复投保涉及人身赔偿责任的商业险种,安责险还承担一般商业险中列为除外责任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的保险责任。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当参保企业无法进行事故善后赔付时,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事故伤亡人员进行赔付。


3.投保安责险好处有什么?

▲投保安责险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投保安责险可以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获得加分。

▲企业安全状况好,上年未发生保险事故,次年保险费下浮10%,可连续下浮5 年或至行业最低收费标准为止。

▲保险公司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投入事故预防费用,用于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应急演练等活动。

▲参保企业可以获得保险机构提供的免费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服务。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而安责险的免费隐患排查服务,以帮助企业自查为己任,指导如何隐患整改,以避免发生事故,助力参保企业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为参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加一把“安全锁”。


4.哪些企业要求强制上安责险?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安责险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渔业捕捞生产领域、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及水、电、气、热等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推行;在其他行业全面推行



01

“强制性保险”


首先简单了解下安责险,全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作用有二点:


赔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伤和经济损失;

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安责险最大的特色。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亮点之一就是八大高危行业强制执行安责险,否则将被处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新安法的实施,全国首张因未投保安责险的罚单也已开出。9月1日,浙江温州苍南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组织对高危行业矿山采掘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浙江某矿建有限公司和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两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9月2日县应急管理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两家企业各处以1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现正在履行有关程序。


显然,新《安全生产法》旨在充分发挥保险力量,以市场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责险在高危行业的强制投保和其余行业的鼓励投保,本身能够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此外,安责险还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查找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借助保险机构提供的事故预防服务,防止或减少投保单位发生安全事故,为行业安全撑起一把”保护伞“




02

重要举措


了解了安责险的大背景,我们回到本文主题。首先要知道为何开展此次整改,笔者认为,导火索是近期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时,发现存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涉嫌搞垄断,企业安责险只能通过一家中介买”的问题。该事件相继被国务院督导组、新华社通报,点明个别基层部门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走偏走样。而这些问题可能都是安责险领域的现状,对此,应急管理部党委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部署,下发该紧急通知,以下为笔者整理出的重要举措:



要注重把保险机构依照标准规范为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决不能出现强制企业投保而企业又得不到应有服务的不公正不合理现象

要立即开展自查督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是否存在以共保体或入围招标方式涉嫌市场垄断以及保险经纪公司“独家代理”垄断市场的问题;是否存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打入应急管理部门账户或由应急管理部门指定账户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垄断经营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对将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置条件的要坚决取消

对存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条款和费率厘定、保障范围、保险额度不合理等问题的,要组织专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依法依规严格规范;

对保险机构弄虚作假,预防费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责任、委托不合法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要严格查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实施、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确保一查到底、以案促改。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