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稿),全面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的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南山区安全主任的再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安全主任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南山区安全主任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 培训内容
1、最新法律法规学习;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应急救援管理。
三、 培训组织
此项培训工作由区安全生产协会具体组织承办。
四、 培训时间和地点
每期培训一天,培训工作从2018年11月9日-30日。具体培训地点另行安排。
五、 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及办证费等相关费用由安全生产协会依据有关标准收取。
六、 培训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时需提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安全管理人员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安全主任提交安全主任(初、中级)再教育培训卡,没有培训卡的提交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七、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请带齐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合格后将建档备案,并作为今后换证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八、联系报名
联 系 人:张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86240889 26562670
传 真:26562670
2018年11月1日

